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總則二
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(Ⅱ) 
開課學期
99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陳志龍 
課號
LawILS7044 
課程識別碼
A41 M02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科法一 
備註
不接受外系所學生選修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4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客觀不法(可刑罰性的起點、著手犯的刑罰理由、著手犯與既遂犯的關係、著手犯的成立要件、不能概念與所謂不能犯、中止)。有責性(期待可能性概念、責任能力、不法意識、廣義責任概念)。.犯罪之參與(犯罪人概念、正犯、教唆犯與幫助犯、犯罪參與之著手與既遂、犯罪參與與身份要件)。.不作為犯(不作為犯概念、不作為犯基本問題、構成不作為犯之要件 、不作為犯與著手、不作為犯與犯罪之參與)。.競合(競合問題概說、處理競合之基本原則、法條競合、想像競合、數罪併罰)。 

課程目標
刑法總則基本概念認知。 
課程要求
限制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同學曾修刑法總則(上)者選修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除任課老師所著「基礎刑法學」(2006)以外,韓忠謨老師、林山田老師及其他刑法總則教科書亦均供參考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